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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银他今年二十岁了。
从落地到如今那个银头发一米八多高个的男人已经有二十年了。
在这二十年间,又有将近七年的时间一直生活在地下室里——或换种说法——被妈妈关在地下室里,怕他受到伤害被fbi带走什么的。
他小的时候还一直不明白为什么,不过就是一点不同而已呀?
又不是他选择的。
后来(在打架的过程中)才慢慢知道,大家就讨厌与自己不一样的东西,讨厌到不屑于去了解,不想去接触;然后在认知之前就投入出自己大量的厌恶。
反正只要有了这个标签“不一样”,就不会是好人。
具体原因倒也说不上来,反正一点点不同就可以把你从人群里分开,然后物理意义上或精神意义上被关在一个地下室里,就像他一样。
只不过那都是好久以前的事了,久到他只记得午间时坐在床上抬头可见的漂浮在空中的细小灰尘,洋洋洒洒,像是一千万只金色蝴蝶的尸体。
他十三岁后那件狭小而毫无光照的房间就再也关不住他了,从那之后房间就拥挤了起来,挤满了他从超市里带回来的夹心奶酪条,电玩城里带回来的游戏机,一个占了地下室三分之一面积的乒乓球桌,和逼仄而闷热的空气。
哦,可能你们已经知道了,他是个变种人,可以跑很快很快,这也是那间地下室关不住他的原因,事实上,如果他还有腿,就没有地方能关得住他。
只要他想,他可以从超市里轻而易举地拿出自己喜欢的东西(从夹心奶酪条到乒乓球拍),也可以直直地跑上双子塔——在九一一之前,甚至可以坐在自由女神的头顶俯瞰整个纽约。
他可能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人——只不过他也不太清楚就是了,也不知道别人会不会有他这样无聊。
一切都取决于,他想不想这样做。
生活对他而言实在是太无聊了,在短短几年内走马观花似浏览完大半个纽约后,城市里所有的一切在他眼中都是千篇一律而无聊的。
纽约夜晚的灯红酒绿,郊区白天的绿树成荫。在那些形形色色来去匆匆的人群间,每个人有着近乎相同的相貌,他找不到任何让他提起兴趣的事情。
有可能是因为兴趣太多了反而没意思?
谁知道呢。
反正他也不在意。
而就在几周前,他,快银,音速变种人,在这个城市里找到了一个…怎么讲?好看又有趣的人。
更多的是好看。
她还是一个对他的存在如此敏锐的一个人,而且还是变种人兄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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