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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戚舞。
活着的时候叫七五。
再早之前,叫周岚。
生于联邦周家,是个传承了好几百年的大家族。家族每一代都会出几个天才,而我是我们这一辈的天才。
八岁的时候,我参与了选拔。
联邦星域很广,人很多,大家族也很多,天才自然更多。参加选拔的人,数量也多得让人咋舌。
选拔是联邦第三军团牵头,有好几个大家族参与的。几万名天才,最后只选出了几百个人。
选出来的,是天才中的天才。
一开始,我很庆幸,我是天才。因为这场选拔,我可以肯定,我能够带领周家再上一个臺阶。
然而,选拔的结果跟我预想的不一样。
我们要加入一个计划,一个九死无生的计划。
我一直以为,只有大家族才会有天才,但是,顾曦元帅告诉我们,有一个地方,还有无数我们这样的天才,他们不是大家族的,甚至从来没体验过正常的生活,生命中只有的战斗和死亡。
顾元帅问我们,愿不愿意拯救他们。
愿意。
当年我年纪小,所以连思考都没有。
后来,我后悔过,再后来,我又不后悔了。
第一次见到那些天才的时候,天才们骨瘦如柴,别看年纪很小,但是打起架来真让人吃不消。
“姐姐,甜甜圈好吃么?”
在我忘了第十几次抱怨格斗场提供的食物跟猪食一样的时候,有个小姑娘小声问了个问题,同时她递给了我一个小果子。
青色的小果子,一看就酸掉牙的那种。
“好吃,甜的,特别好吃。”我其实不太喜欢吃甜甜圈,没几个天才喜欢吃那种甜掉牙的东西。但是,在格斗场饿了这么长时间后,我越来越想念甜点店那么多的高热量食物。
“我想吃。”小姑娘淌着口水,开始做梦。
“会有机会的。”我下意识地给了她一个承诺。
小姑娘是个天才,但是,格斗场不缺天才。在经历过第一场百人场后,我觉得那小姑娘就是个小狼崽子。
别看瘦瘦弱弱的,动气手来,什么都能干。
第二场百人场,我救了她的命。
不知道为什么,再看到她差点被人干掉的时候,我就是忍不了。
再后来,我又救了一个小男孩。
诚然,我是个天才,我很能打。但是拖着两个拖油瓶,实在限制我的实力。所以,接下来在百人场中,我茍得厉害。
有格斗场计划的参与者死了,死在我面前的那种。那场百人场后,我的精神有些恍惚。
百人场是个大浪淘沙的过程,对手会越来越强,我们的生存率也会越来越低。
然后,小男孩叛变了。
小女孩被我驯养,但是小男孩桀骜不驯。我掰直了小女孩的三观,但是小男孩的三观却朝着格斗场主流三观一去不返。
百人场依旧血腥。
我想离开了。
十七岁那年,我找到了机会。
我将计划告诉了小女孩,小女孩很兴奋,当天晚上,她在我耳边,说了一百遍:七五,我出去一定要吃甜甜圈!
我想,这大概就是甜甜圈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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