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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话要说:这点击率啊,老惨了不如能坚持看到这一章的人进来讨论下你们是甜党还是咸党,作者我是咸党没错豆腐脑应该吃咸的
我决定不在理会他,可是没想到他居然整个人兴奋起来了。“你知道为什么这么说么?”
不好意思真不想知道,我好饿,我只想吃东西。
“鸡……秦霜?”我向他身后望去,望见了天籁之声的主人——齐易。
“小易易!”我极力克制住抱着他转圈的冲动,“你终于来了!!东西带来了吗?哪儿呢哪儿呢?”
齐易无奈的看着我把手中的保温盒放在我手上,然后看着依然坐在那儿的妖孽席阑,语气不善的问道:“这是谁?”
“路人甲。”
“她朋友。”
我停下拨塑料袋的手,诧异的问道:“什么时候你成我朋友了?”
“马上!”妖孽阑凑过来,用鼻子闻了闻,“送的饺子来的?”
“咦,你鼻子真灵诶。现在再猜猜这个……”我递过另一个保鲜盒,满怀期待的看着他,完全忽视了送餐来的齐易的感受。
“这个是……有一股油油的味道,但是呢还有面皮的香气,应该在来之前刚刚被热过。没猜错的话,”妖孽翘起了二郎腿,“春卷,还是韭菜陷儿的。”
“哇哦哇哦!你鼻子这么灵啊!”我一脸崇拜的看着他,之前对于他自恋过分的映像一扫而光,仿佛刚才那个吹嘘自己长得美的根本不存在过一样。
“那个——”齐易开口打破了我们俩惺惺相惜的场面,脸色不善的对席阑说:“这位同学,秦霜和你应该还不熟吧。你们这样……”
齐易真心想说的话是,你们靠得这么近合适么?不过看着俩人对面前的食物跃跃欲试的样子,估计这句话说了也是白说。
我一向对于吃货情有独钟,我才不信什么同类相斥。明明就是同类想吃,两个吃货聚到一起,才能最大限度的激发出吃货属性。将食物的作用、味道发货到最大程度。
所以说,吃货,是这个世界上打破固有定律的少数物种之一。其他的,额,暂时没想到,估且这么说着吧。
于是,我很热情的邀请妖孽阑共享大餐,他也欣然应允。不过为了照顾图书馆认真学习的同学,我们三人很矜持的移动到了学校食堂。在路上,席阑说了很多他在这座城市里尝过的美食,大到上檔次的饭店,小到学校旁边的大排檔,从正餐到甜点,从西餐到麻辣烫应有尽有,顿时让我对这座城市的兴趣提升到了又一个高度。作为本地人和学长的席阑也答应我带我出去吃东西,这一点,又又一次精准的击中了我的心臟。
“我带你去吃”,这对吃货来说,绝对是比“我爱你”,“随便花”更具诱惑力的情话top3,其余的两个分别是,“随便吃”和“自助餐”。
餐厅里,我和齐易坐在一边,席阑坐在对面。饺子,春卷,糖醋排骨排成一列,喜笑颜开的等待着我们的品尝。
齐易夹了一块排骨放在我面前,努力挤出微笑:“吃吧,阿姨特意做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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